[1]王仰文.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象的类型化认定研究[J].江南大学学报社科版,2014,13(06):40-4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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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象的类型化认定研究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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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南大学学报》社科版[ISSN:1671-6973/CN:32-1665/C]

卷:
第13卷
期数:
2014年06期
页码:
40-44
栏目:
法学·社会学
出版日期:
2014-12-31

文章信息/Info

作者:
王仰文;
聊城大学法学院;
关键词:
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追究对象合理认定
摘要:
由于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统一法律文本的缺失,中国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具有离散和繁杂的特点。由此造成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,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象的认定困局。在构建与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过程中,必须注重责任追究认定实践中典型问题的化解。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构建重心放在集体决策、上级干预决策、经听证决策以及党政联合决策失误的责任对象认定上,防止行政首长借集体决策推卸责任,杜绝上级不正当干预决策,强化行政决策听证主持人的责任承担,健全党内责任追究制度。唯有如此,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象的认定才可能准确到位,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构建才具有针对性的现实意义。

备注/Memo

备注/Memo:
基金: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《制度禀赋视角下的政府规制政策选择与治理结构研究》﹙10CJL045﹚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1900-01-01